阿勒泰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食品经营单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符合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3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06-2138201 传真:0906-2134870
通信地址:阿勒泰地区解放路357号 邮编:836500
电子邮件:929779639@qq.com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经营场所地址 |
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
主体业态 |
经营项目 |
核查人员 |
1 |
新疆地矿局第四地质大队食堂 |
652601196602110012 |
新疆阿勒泰市文化路106号3单元301室 |
冯广生 |
职工食堂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赵良海 曹 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