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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教育局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地区教育局  日期:2017-10-13 19:48 

主持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阿勒泰地委、行署高度重视资助工作,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资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同时也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的教育支出压力,保障困难群体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把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今天做客地区行署门户网站访谈栏目的嘉宾是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吴南川和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马宏星。他们将以“学生资助政策”为主题接受我们的访谈,为大家详细解读各级各类资助政策。

主持人: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成为目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学,那么针对农村学前教育都有那些资助政策呢?

吴南川:对于农村学前教育主要是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2800元:其中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保教费1100元、幼儿采暖费120元。

主持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那么具体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呢?

吴南川:(一)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60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800元/每生每学年。

(二)农村义务教育取暖费补助:青河县是220元/每生每学年,其他180元/每生每学年。

(三)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25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1500元/每生每学年。

(四)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国家按每学年小学90元、初中180元,剩余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

(五)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地区只有两个自治区级地方试点县分别是青河县和吉木乃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按照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全年共800元,全部用于学生伙食补助。

主持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校生学生都享受吗?补助标准是多少呢?

马宏星:不是的,只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0%。补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主持人:对本地区普通高级中学学生进行学费补助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具体补助标准是多少?

马宏星: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对阿勒泰地区本地户籍、在地区各普通高级中学在读的学生进行学费补助,补助标准: 参照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关于调整2006年阿勒泰地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阿地计价费[2006]38号)、《关于转发<自治区普通高中分类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自治区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阿地发改收费[2007]40号)规定给予补助学费。具体补助标准为: 普通高级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按照450元给予补助;地区级示范高级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按照600元给予补助;自治区级示范高级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按照750元给予补助。资金来源和管理: 从地区教育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中统筹解决。各县(市)财政将地区教育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按20%的比例上缴地区财政局,设专户管理。

主持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简单的解释一下吗?

马宏星:这个项目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的,是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范围与对象: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主持人:普通高校援疆助学金政策针对那些学生?补助标准是多少?

马宏星: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工作的通知》阿地发改[2016]28号文件精神,2016年开始对新疆籍内地高校就读的家庭困难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给予资助。资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资金来源:由吉林省和黑龙江省援疆资金提供。发放办法: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与援疆分指挥部共同组织,教育部们负责以现金方式发放。

主持人: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具体有那些?

马宏星:(一)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国家免学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下拨到各中职学校的。

(三)自治区免住宿费、教材费政策:资助对象为在国家现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基础上,由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免除生源为南疆四地州和其它24个边境县和贫困县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技工)的住宿费和教材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900远,(其中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助对象为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内地新疆中职班经常性经费:资助对象为内地新疆中职班的所有学生,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划拨办班学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主持人:好,感谢各位领导今天为我们带来精彩的学生资助工作政策解读,从各位领导的解读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学生资助工作为我们阿勒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我们相信通过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阿勒泰一定可以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我们在线访谈节目,到这里,我们今天的节目就全部结束了,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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